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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17-00489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国土资源、能源,水资源,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7-04-12
文号: 灌政办发〔2017〕47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灌河水上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快速反应、防救结合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灌河沿线港口码头安全生产水平,促进灌河港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结合《…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灌河灌南段 水上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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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灌河水上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快速反应、防救结合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灌河沿线港口码头安全生产水平,促进灌河港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结合《关于建立灌河灌南段水上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灌政办发〔201448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与灌河海事局共同协商,决定进一步完善灌河灌南段水上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在县政府领导下,研究解决灌河灌南段水上安全隐患存在的重大问题,部署全局性重点工作,也可根据情况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整治经验,适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二)指导、督促相关乡镇及部门加强应急反应工作,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

(三)建立长效机制,深入排查水上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水上安全事故,确保水上安全稳定。

(四)研究其它需在联席会议上解决的问题。

二、联席会议组织形式

(一)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

(二)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议题和议程安排、会议通知、会议精神的督查落实。办公地点设在县交运局,由交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席会议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每月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也可根据情况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水上安全隐患,交流工作信息,商议拟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重大事项。

(三)联席会议成员或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上报联席会议确定。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同意,可适当增加成员单位。

三、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及职责分工

1.灌河海事局:负责灌河灌南段水上应急行动,强化水上安全工作,协调相关救助单位参加水上搜救工作。

2.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灌河灌南段水上安全监管、应急救援等工作。

3.县交运局(港口局):协助有关部门研究制订灌河灌南段水上安全有关政策和制度,参与应急反应组织、指挥和协调并提供必要的搜救资源和及时支持,负责水上应急救助所需调用水、陆运输及设备的保障工作。

4.县教育局:负责将学生安全乘坐渡船知识纳入涉渡学校教育,指导、监督学校开展乘坐渡船应急知识宣传,组织建立学校安全乘坐渡船管理护送队伍,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学生安全过渡的管理工作。

5.县经信局:负责船舶修造厂的安全管理工作。

6.县公安局:负责协调本系统力量参加应急行动,维护水上救援治安秩序,提供消防装备技术协助,查处打击涉及水上安全生产的违法犯罪活动。

7.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和支持水上安全及应急抢险工作的相关经费。

8.县环保局:负责配合相关单位参加水上应急行动,做好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事件水质监测工作。

9.县水利局:负责协调配合做好水上安全工作,并协调水文信息相关工作。

10.县海渔局:协助水上应急行动,负责协调渔业船舶参与水上搜救工作。

11.县卫计委:负责协调本系统力量配合水上安全工作,组织水上医疗应急救护保障工作。

12.县安监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水上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水上应急救援工作。

13.县气象局:配合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负责及时提供气象信息。

14.县城管局(行政执法局):负责协调本系统力量配合水上安全工作,配合做好岸线违建行为打击和拆除工作。

15.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灌河临港产业区:做好园区范围内港口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完善相关审批手续,配合做好水上应急救援工作。

16.堆沟港镇政府、田楼镇政府:做好管辖范围内港口码头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渡口管理主体责任,配合做好水上应急救援工作。

四、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灌河灌南段水上安全工作需要调整召开时间或临时召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或联络员会议的建议。

(二)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分送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事项,并将有关落实情况由各成员单位以书面形式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县安委会,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办。

(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向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工作开展情况,遇重大或突发情况应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联席会议将定期、不定期地汇总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政府,同时抄送各成员单位。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46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46日印发